媒體:朱令案人人可指證「兇手」

警方「鎖定犯罪嫌疑人和調查取證」皆是司法程序,與公眾討論無關;公眾討論在證據不明的情況下,更沒法對案件的司法程序產生影響。但是,每一位公民都有質疑司法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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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994年冬至1995年春,多才多藝的清華大學1992級化學系女生朱令,因離奇的「鉈中毒」事件,導致全身癱瘓、100%傷殘、大腦遲鈍,幾乎成為植物人。警方認定為投毒事件,由於證據滅失,19年了,兇手至今逍遙法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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